他们身后,跟着周明宇。
他是我当年的男友,现在是我姐的未婚夫。
他穿着一身崭新的西装,头发梳得油光锃亮,笑得春风得意。
一圈炫耀下来,他们终于走到了我这一桌。
我正低头给邻居家的小丫蛋剥虾。
我妈的嗓门瞬间拔高八度,指着我,对满桌的乡亲嚷嚷。
“哎,那不是我们家晚晚吗?”
她的语气,像是发现了什么脏东西。
所有人目光都落在我身上。
我穿着洗得发白的棉布衫,沾了点泥点的裤脚,和周围喜庆的气氛格格不入。
我妈上上下下打量我,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嫌弃。
“十年不见,你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了?”
“当年不是说跟野男人跑去城里享福了吗?
怎么还窝在这山沟沟里?”
她声音里的嘲讽,像针一样扎人。
我爸咳了一声,端着长辈的架子。
“行了,人都回来了,还说那些干嘛。”
“晚晚,快,给你姐道喜!
你姐现在出息了,在市里最大的纺织厂上班,厂长都器重她!”
他顿了顿,语气是施舍般的通知。
“你姐说了,看你现在过得这么惨,以后可以介绍你去她们厂里扫厕所,好歹是份正经活,饿不死。”